勤工助学

当前位置 : 

关于做好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4-09-30     点击 : 657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名额3个;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名额3个。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学生申请时间:10月1日-10月5日,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2)《“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学业成绩单证明和2023-2024学年综测证明,于10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娃哈哈助学金)班级+姓名”,发送至skyqgzxzx833@163.com,逾期不再接收申请、增补材料;学院将认真审核学生所报材料,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

(二)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向市春风办报送材料。

市春风办审核无异议后将助学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计财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的方式将助学金发放给困难学生本人。

(三) 特别说明:获得培优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档,特殊情况除外。根据《“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未尽事宜,请联系季老师(28861045)


附件1:“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名额分配表(2024年)

附件2:“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

附件3:“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关注我们
学院团委微信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