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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3级生物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学生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教学科     时间 : 2024-10-08     点击 : 467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74 号)要求,为提高我校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生物科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在学校支持下,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开办生物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拔尖班”)。现将2023级拔尖班学生选拔办法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拔尖班面向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师范)专业大二学生(2023级)统一选拔。选拔注重考察学生的思想品质、专业知识、学术兴趣、综合能力和科学素养。结合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后按序择优录取。

二、选拔人数

2023级拔尖班学生选拔人数15人。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违规记录。

2、自愿申请,具有强烈的科学好奇心和科研兴趣。

3、大一学年学业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在前30名(名单详见附件2),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四、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者需附上本人成绩单,于10月10日下午4点之前将《2023级生物科学拔尖创新人才申请表》(附件1)及成绩单由班长收齐上交至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慎园15号楼308,联系人:韩老师),电子稿上交至邮箱skyjxk1@163.com(由班长收齐,文件夹命名:2023级+班级+拔尖班)。

2、资格审查

10月16日前,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拔尖班”选拔工作组完成申请者资格审核。

3、面试

选拔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含英文)及创新思维能力等。

4、录取与公示

根据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申请人的总成绩P,计算公式:P=A*40%+B*60%(学业成绩A采用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学业成绩A:A=100-100*(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1)/年级专业学生数)

② 面试成绩B:面试成绩占60%。

按序择优录取,学业成绩A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业成绩B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P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总成绩一致,按面试成绩就高录取。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予以公示。

5、其他事宜

拔尖班学生优先选择科研导师,优先参与本创、生科竞赛等学生项目。其他未尽事宜由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2023级生物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申请表

附件2:23-24学年生科23级排名前30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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