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74 号)要求,为提高2023级生物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拔尖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1. 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 注重项目专业性、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
3. 注重项目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内容的衔接和互动,推动实践教学改革。
二、 立项内容
开展创新实践项目,即针对本专业所学知识的拓展和延伸而开展的学术科研项目。
三、 申报要求
1. 面向我院拔尖班学生及院内学有余力并对创新实践、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开展。由学生自主进行申报;倡导团队协作,组队参与,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需由拔尖班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且有专业教师负责指导。
2. 为了达到项目训练的最大化,各项目除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外,还需明确项目成果形式,并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项目成果,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予延期。
四、 立项数量
1. 本次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15项。
2. 本次立项项目,经培育后可在2025年继续申报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五、 项目经费
1. 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给予资助。
2.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六、 项目申报与管理
1.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拔尖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附件2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交至慎园15-308。电子稿上交至邮箱1760631343@qq.com(文件夹命名:拔尖班+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9日,原则上每位同学都需要报名。
2. 学院根据立项名额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拟立项项目。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安排好项目进度,提前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的准备工作;项目应注重研究成果的积累,原则上每个项目应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实物产品、竞赛获奖等成果形式。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3月6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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