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均合格,且已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进行政审、调档及体检工作,请相关考生关注:
1.考生应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根据要求下载打印并填写,并于6月15前寄回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
2.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备注:以上两份建议顺丰邮寄,邮寄地址见下方。
3.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可在后续单独寄出,参考附件1和附件2,档案接收截止时间为8月20日。档案不接受个人名义寄送。
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慎园15-307,邮寄编码 311121,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0087。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
2025年5月12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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