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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培养】关于开展我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生科院     时间 : 2025-09-18     点击 : 0

各位博士生同学: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进展、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进展等的综合考核。中期考核及中期检查通过者方能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我院实际,现启动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和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组织

中期考核及中期检查工作同时进行,答辩工作需在2025年12月15前完成,要求:

(1)答辩分为2组进行,各组答辩安排需提前一周报学院备案;

(2)研究生导师必须到会,考核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员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

二、考核内容、程序与标准

(1)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进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等。

(2)考核程序

研究生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水平与实践技能、开题报告、学位论文进展等综合情况,评定考核成绩。

考核以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研究生须进行PPT汇报中期内容,时间控制在15分钟,专家点评时长一般为每名学生15分钟。

三、 现场材料:

所有同学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按要求打印纸质稿,带至考核现场。

四、 其他要求:

(1)考核后现场判定考核成绩,报告中签字完整。

(2)中期考核结束后,将相关信息填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应栏目,同时按要求上传电子PDF版《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报告》(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学号_姓名_中期考核(中期检查)表.pdf)。

五、 截止时间:

请2023级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中期考核相关材料在系统中提交完毕,并由导师审核确认、填写意见。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至慎园15-307。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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