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2025-2026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报送
我院分配到的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总名额,与我院2025-2026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的总人数一致,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时发起申请和报送材料。
1.【学工系统申请】
学生申请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
请在10月21日18:00前,通过学工系统中的“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发起符合条件的对应档次的申请,并准确、如实、规范的填写信息,并在附件处上传申请理由需要的支撑材料(上传的证明材料请使用pdf格式/jpg、png等图片格式,不接受word格式,确保规范性和清晰度,可参照先前资助对象申请时提供的规范证明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材料报送邮箱】
材料报送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
(1)请准确、规范的填写附件1:《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并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尽快发送至班长处。
(2)请班长将班级同学提交的附件1中的信息汇总到附件2里,并完成附件2的重命名,附件2与班级同学提交的附件1需要一同打包到文件夹中(参照文件打包示例图),将文件夹命名为“XX班国家助学金”,于10月21日18:00前发送至skyqgzxzx833@163.com。仅接受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材料若有修改,请将本班所有材料再次打包发送,逾期不再接收。
特别提醒:在学工系统中发起申请、将材料报送至邮箱缺一不可。只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而没有收到材料,视为无效申请;只报送材料而不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同样视为无效申请。
3.学院将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经民主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28861045。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5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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