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骨干考核评价工作,依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各类学生骨干考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考评对象:班长、副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等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考评组织:由各班自主组织实施,可结合往年工作实际,采用民主测评、述职评议、民主投票等方式开展考评工作,做好过程记录留存。
名额要求: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班主要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
报送时限:各班负责人须于9月4日前将考评结果报送至团委组织部备案,具体联系人详见文末。
二、学院学生组织骨干
考评对象: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学生新闻中心、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中心等学院直属学生组织在岗骨干。
考评组织:由各分管指导指导部门负责,围绕岗位职责落实、日常履职表现、重点任务完成质量、工作实绩成效开展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经分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盖章确认,由个人在汇总表中提交作为综测加分依据。
三、其他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生干部
考评认定方式:以所属组织指导部门出具、盖章确认的正式考核结果为基础,对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文件标准,完成相应等次审核与加分认定;无有效考核材料不予认定,请同学自行在综测个人汇总表中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由班级审核。
四、班级综测小组成员
考评对象:2024-2025学年(上学年)承担班级综测工作、材料收集、复核等工作的综测小组成员(多由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兼任)。
考评组织:由各班自主组织实施,可结合履职情况,采用述职评议、民主投票等方式开展考评,规范留存评议记录。
名额要求: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班综测小组成员总人数的20%。
报送时限:各班负责人须于9月4日前将考评结果报送至学生综测中心备案,具体联系人详见文末。
五、寝室长(2024-2025学年)
寝室长是“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寝室日常管理与文明寝室创建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寝室安全巡查、内务督促、邻里沟通、思想信息上报等基础职能。为充分发挥寝室长一线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学生社区育人阵地,营造安全有序、互助向善的优良寝室育人氛围,同步开展本学年寝室长专项考评工作。
(一)评选条件
1.严守校纪校规与公寓管理规定,责任心强,能够常态化落实寝室长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信息摸排、安全提醒、情况上报等日常工作;
2.自觉遵守寝室文明公约,以身作则做好自我管理,常态化抓好寝室卫生、用电安全、作息秩序等日常管理,主动督促室友落实内务要求;
3.主动关心室友思想动态、学业状况、日常生活及身心健康,及时疏导矛盾、帮扶困难室友,遇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公寓老师反馈;
4.牵头推进寝室文化建设,积极带动室友参与文明寝室评比、第二课堂、劳动实践、社区文体等各类育人活动,打造积极向上的寝室氛围;
5.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评寝室长总人数的20%。
6.未申报优秀的寝室长,本人及所在寝室本学年无违纪违规情况,考评等次认定为合格。
(二)评选流程
1.自荐/推荐申报:8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寝室长扫码填报申请,如实填写任期履职情况、个人及寝室相关荣誉、申报理由,按需上传佐证材料(寝室卫生、文化活动照片、安全排查记录、文明寝室创建材料等实绩材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优秀等次参评资格。
2.学院评审:9月2日前,学院统筹结合寝室长履职情况、后勤公寓管理意见综合评审,确定优秀寝室长名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虞同学15167681683(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院学生组织、其他组织类别)、学生会郑同学13336874606(寝室长类别)、综测中心宋同学19519169923(综测小组成员类别)、学工办孙老师:28865324
生科院团委、学工办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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