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未达到学校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名额分配
2026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额我院共42名(具体各年级评选名额将根据参评学生人数进行分配,若符合条件的年级参评人数低于名额数,将在年级之间灵活调整)。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将个人电子申报材料提交至班级综测小组开展初审。班级综测小组完成初审后,请于9月30日16:3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学院评奖评优邮箱:skypjpy@163.com。初申请阶段,学生请勿个人直接向学院邮箱提交材料,须由班级统一汇总上报。
学生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
①《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文件重命名:班级+姓名+学号+《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积分汇总表》(附件 2)及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建议以Word文档整理归集并命名为“班级+姓名+佐证材料”),班级初审后评奖积分汇总表格填写本班全部申请人信息。
请班级综测小组将本班申请人的个人材料、获奖积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整理为压缩文件包后发送;邮件主题命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班级。
2.学院将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认真做好线上和线下的审核工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结果将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学生须在学工系统(“服务大厅-政府奖学金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上进行申请并完成后续材料报送(具体另行通知),学院统一汇总上报学校审核。
特别说明: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
五、材料报送
请各班高度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学院将做好统筹、平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定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学生综测中心宋同学19519169923,院学工办孙老师28865324。
生科院学工办、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4日
填写参考: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积分细则(修订)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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