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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6-09-29     点击 : 15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院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在2025-2026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参评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义工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报送

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共52人。

(具体评选名额将根据各年级资助对象人数进行分配,若符合条件的年级参评人数低于名额数,将在年级之间灵活调整)

1.【学工系统申请】

学生申请时间:9月29日-10月6日

请在10月6日18:00前,通过学工系统中的“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进行申请,准确、如实、规范的填写信息,并在附件处上传相关评选需要的支撑材料(请确保与报送至邮箱的证明材料相同),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材料报送邮箱】

材料报送时间:9月29日-10月6日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认真阅读《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积分细则(修订)》(附件3),据此填写相关材料。

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

②《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积分汇总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请整理归档到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于10月6日18:00前,发送至skyqgzxzx833@163.com。各类佐证材料需一同打包上交,无证明材料不能认定相应积分。

特别提醒:在学工系统中发起申请、将材料报送至邮箱缺一不可。只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而不报送材料,视为无效参评;只报送材料而不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同样视为无效参评。

3.学院将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审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学生的申请将在学工系统中予以通过,上报学校审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学工办廖老师28861045。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积分汇总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积分细则(修订)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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