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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资助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校人事处     时间 : 2018-07-27     点击 : 203

各位教师

接杭州市人社局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资助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138号),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资助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18年计划选拔重点资助人选30名(全市)。

二、推荐范围

培养人选在全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推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发人员。推荐人员超过1名时,应排序。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应符合《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规定的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7周岁以下(含47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拔推荐的程序

(一)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送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还需网上申报,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重要学术技术兼职、主要荣誉证书、重要科研奖项、专利、科研项目、代表性论著等附件证明材料请根据网上申报要求扫描后上传。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23日至8月30日,网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和参考《人社局项目网上操作流程》http://search.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SiteID=360&ID=766832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并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报市人才服务局,同时网上报送推荐材料。

(三)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情况,分类组织由市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提交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小组审定后公布。确定的人选还将核查个人信用记录。

五、送交材料要求

一)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简要说明候选人的数量、产生程序等情况。

(二)《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表式见附件2,表格填写参照范例),同时上报电子文件(Excel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数据后,按样表表式进行修改)。

(三)带水印的《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式见附件3,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四)推荐人选简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review.zjhz.hrss.gov.cn。《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表》(附件3)样表可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新闻中心-专题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专家管理-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请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行政楼821室),网上个人申报必须8月30日完成。

联系人:钱永生   楼锦晶  电话:28865333 28865327    邮箱:sky5327@163.com

 

 

附件1:选拔条件

附件2: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3: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

附件4: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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