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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考核】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高端人才、引进教师及预聘制人员考核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9-12-05     点击 : 252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拟于2019年12月开展“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高端人才、引进教师及预聘制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本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2016、2017、2018、2019年度选拔及引进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普通引进教师(2015、2016、2017、2018年度引进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3.高端人才(2015年度引进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4.预聘制人员(2017年引进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为年度、中期及期满考核。

1.年度、中期考核

重点跟踪卓越人才、高端人才、引进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期满考核

重点考核卓越人才、预聘制人员岗位目标任务协议或聘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三、考核要求

(一)个人填写

依据双方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各考核对象填写相应材料如下:

1.卓越人才及普通引进教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特聘岗位期满考核表》或《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特聘岗位年度(中期)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4。注:期满考核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高端人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高端人才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5。注:须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预聘制人员: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预聘制教师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6。注:须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各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考核

1.学院审核。学院审核相关信息真实准确;请参与考核的教师将《考核表》、《汇总表》的纸质稿、电子稿于12月9日下午3点前交至生科院党院办。(注意:提交材料需要含佐证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

2.院学术委员会评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卓越人才、高端人才、引进教师、预聘制人员的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及结果。

3.请学院在《考核表》、《汇总表》的纸质稿、电子稿以及答辩记录相应位置须加盖学院公章并上交学校。

(三)学校审核

年度、中期考核依据学院提出考核意见,报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后,学校备案。期满考核由学校组织,依据学院提出考核意见和聘任意见,按聘任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聘期全面考核,考核过程面向全校公开,卓越英才第四层次(含)以上岗位人员统一安排述职答辩。

联系人:高晓芬 钱永生

电话:28868882/28865333

邮箱:sky5327@h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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