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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高中地理班2018年度第4次(总第4次)集中培训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社会服务办     时间 : 2018-12-03     点击 : 62

各位学员:

根据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高中地理班培训方案,将于近日对本学科培养人选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 2018 12 10 上午12点前

2.培训日期: 2018 12 10日至 12 14

二、集中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2号楼1楼大厅,然后向项目负责人报到。

培训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上课教室具体以课表为准)

三、培训主题及形式

培训主题:“修已育人”,“ 教学拓展研究”等环节。

培训形式: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

四、培训缴费

1.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杭财行[2018]3号)文件规定。本阶段共培训5天,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天,共计2000元。请您务必在接到培训通知后及时了解本单位财务政策(个人刷卡缴费还是单位汇款缴费),同时了解本单位规范全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码。如可以刷卡缴费,请您在报到后持公务卡或银联卡办理,如必须汇款缴费,请务必事先将培训经费汇入我校账户,并在汇款单位备注栏中注明:生科院新锐高中地理+学员姓名”。培训经费凭培训通知和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户名:杭州师范大学; 开户行:交通银行下沙支行;

帐号:3310 6595 0018 0004 82533

如有交费不明事宜, 请来电咨询徐鸣老师(0571-28867925,13588411966)。

2.学员所在地和培训地的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相关提示

1.请在杭州教师教育网(www.hzjsjy.com)的“通知公告”栏处下载打印相关培训通知,并及早向学校办理好请假手续。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4〕14号)要求,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将在培训学时记录中扣除相应缺课时间;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五分之一的,不予结业、不记学时(学分);学员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其培训,不予结业、不计学时(学分)。培训机构要及时将不予结业学员的情况抄告其所在教育局和学校。

3.请携带身份证及日常生活用品。

4.本次培训要求根据培养规划,每位学员完成“班主任(或学生导师)工作师德故事 1篇(不少于2000字)”,学员可以先进行材料准备。

杭州师范大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1日

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高中地理班第4次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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