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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科研办     时间 : 2021-12-09     点击 : 15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注:本年度杰青项目使用“包干制”);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目负责人应于20211220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集中寄送

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审批工作。

(一)非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双面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依托单位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省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华东医药)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双面打印(各四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依托单位审核盖章。省基金办组织完成后续盖章工作,留存给省基金办、企业联合资助方的计划书后,将计划书(二份)寄送至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将依托单位转交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企业联合资助方、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立项文件寄送

省基金办统一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邮寄给各依托单位,不再另行提供单个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

四、经费票据的提交

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华东医药)资助经费,根据计划书约定的开票形式,由项目承担单位开票后于2022年1月10日前寄送省基金办。

五、科研处联系方式

计划书填报/经费查询:徐老师,28865132或钉钉hznuxh。


附件: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科研处

2021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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