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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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21-12-27     点击 : 88

各位教师: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考核办法

(一)凡受聘在岗的在编教职工、校聘制非编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和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2021年度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由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的15%以内。中层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组织考核。

(四)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按部门进行,人数较少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若干部门合并为一个考核组。

二、网上年度考核系统使用办法

(一)本年度考核方式和相关说明如下:

1.本年度考核实行网上填报、单位审核的办法,参加考核人员需在年度考核系统中进行个人填报,按要求填写本年度个人总结。填写过程中注意随时保存,避免长时间未操作丢失信息。

2.教学科研人员还须填写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情况,其中教学工作按本年度春、秋两个学期核算;为简化填表,科研业绩由系统自动采集科研系统中2021年的相关数据。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党办20192号)文件要求,将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具体请按文件执行。

(二)年度考核系统个人填写指南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1.职工通过年度考核系统填写提交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学院在考核系统中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审核工作。教职工年度考核,待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将考核结果输入考核系统并提交人事处。同时提交《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由学院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报人事处。

3.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提交个人年度考核表,系统中没有备案的教师线下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sky5327@hznu.edu.cn,纸质稿(正反打印)在1月6日前上交学院党院办15-302。


三、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是教职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尽早完成年度考核填报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应在《年度登记考核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学校对考核优秀人员将予以嘉奖。

3.各单位对非校聘编外人员或项目派遣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4.根据学校第四轮岗聘工作安排,2021年度考核在原单位进行,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年度考核在岗位交接前完成。


联系人:钱永生、戴文红,联系电话:28865333


附件:

1.年度考核系统个人填写指南(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党办[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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