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引领。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内容,并纳入本期90学分培训项目必备课程,统一教师思想认识,坚决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立足我省基础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统筹好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全面提升教师执教能力。聚焦“双减”对教师执教能力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和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课程设计,创新培训模式,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打造精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三)深入开展“订单式”精准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为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推进培训重心下移,继续深化省级培训机构工作下沉县(市、区)鼓励各学院、部门与市县合作开展送培到地方或定向委托式培训,同时减少面上面向全省的培训项目。请在做好本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需求调研基础上,结合当地教师队伍实际和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订单式”培训项目清单。要确立“树品牌、做精品”的理念,按“一单一方案”的要求,积极对接各县(市、区)需求,深入沟通并精准开发培训课程。
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4:30。
三、申报数量
全校共选送40项。各学院、部门限报3项(不含继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负责35项远程项目申报),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本次项目申报优先考虑90学时项目。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色申报培训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位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2个班期。
3.确定为推荐项目后,各学院、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务必将方案中涉及到的培训授课专家基本信息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推进培训专家数据库建设工作。需录入的基本信息字段要求可从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下载。
4.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均可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专栏中下载。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门需要递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申报项目汇总表(盖公章)和项目申报书需提供纸质稿各1份,相关支撑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稿。
2.纸质材料交至仓前校区行政楼33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hsdjgb@hznu.edu.cn所有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递交。
3.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联系,联系人:俞诚;电话:28868200。
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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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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