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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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杭州(社会)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科研办     时间 : 2023-03-15     点击 : 88

各学院、部门: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学校《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规划要求,在学校全力争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新阶段,强化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继续做好服务杭州(社会)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服务杭州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 年)及2023 年项目清单的通知》(杭师大发〔2022〕26号)要求,紧贴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重大需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行动方案中5个板块,17项任务,以优学科、强科研、重创新为重点,以育人才、搭平台、抓项目为抓手,主动全面融入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扛起大学与城市赋能增势的责任,科学合理地申报项目。同时也鼓励各学院、部门不局限17个任务,在助推学校争创“双一流”院校建设背景下结合自身特色,申报服务杭州(社会)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也会纳入2023年服务杭州(社会)年度项目立项中。

二、项目申报方向

1.弘扬特色优势,打造全国基础教育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重要阵地;

2.突出科技引领,助推创新活力之城建设;

3.发挥人文社科优势,助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4.守护绿水青山,助推生态文明之都建设;

5.聚焦美好生活,助推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

6.其他方向,如助推学校争创“双一流”院校建设等。

(详细项目清单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项目清单》)

三、认定程序

1.个人或团队根据通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服务杭州(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学院或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校发展联络办;

3.发展联络办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4.评审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纳入学校2023年服务杭州工作任务安排。

四、其他事项

1.申请立项截止时间:3月29日前

2.被认定的服务项目其工作考核、业绩点计算和已纳入年度任务安排的项目同等管理。

3.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章鹏程。

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28865103。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服务杭州(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发展联络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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