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引进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97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引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必须是正式引进或正式签约的高层次人才,其中正式签约的聘期内每年须在聘任高校实际工作6个月以上时间;
(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五)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六)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七)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学术领导能力。
二、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自由申报。
(二)学院(部)审核:所在单位组织教授(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定后上报人事处。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遴选并提出初选意见后上报。
(四)教育厅根据同行专家评价(评审)意见对高等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正式引进的人员。引进正式签约人员,“十二五”期间,每校至多不超过2人,全省控制在30名左右。正式引进或签约的人员均须报经省政府批准;
(五)高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五年,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应聘人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并请3名国内外著名同行专家提出评价意见,签名并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学院(部门)对应聘人员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其附件材料封面上加盖学院审核公章。
请学院(部门)于6月9日(周一)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交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812,下沙校区行政楼313),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拟申报人员要求为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人员。
(二)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申报为常规工作,于每年的5月和10月各受理一次,各学院(部门)可以提前物色人选积极申报。
联系人:朱克俊,联系电话:28865036,电子邮箱:hsdxbsb@126.com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5月26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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