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接市委组织部通知,启动第四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省外引进人才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到我校工作,且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具体领域包括: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
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领域;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学者,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二)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推荐可以分两种途径:
学院(部)推荐。推荐候选人认真填写《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组织教授(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推荐表》的“12、主要成就和贡献”栏中签署意见,上报学校人事处,同时上报《第四批浙江省特级专家初选候选人汇总表》。
院士、省特级专家推荐。推荐候选人认真填写《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得到在浙“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2人以上联名推荐,且至少1名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学科领域相同。由“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在《推荐表》的“12、主要成就和贡献”栏中签署意见,上报学校人事处,同时上报《第四批浙江省特级专家初选候选人汇总表》。
2、学校审核推荐。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注意事项和申报材料:
1、各学院、部门应重点推荐5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注意推荐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突出业绩的专家,注意推荐交叉、新兴学科的人选。
2、《候选人汇总表》(由学院、部门推荐的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并附电子文档)、《推荐表》(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和相应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参照《推荐表》最后一页清单)。
3、各单位请于2014年6月5日(周四)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交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812,下沙校区行政楼315),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联 系 人:朱克俊
联系电话:28865036
电子信箱:hsdxbsb@126.com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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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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