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决定对项目负责人是毕业生的2013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负责人是毕业生、且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3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是毕业生的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项目办提交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三份)。学院会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核。
2.学校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3.省级验收
省项目办组织专家验收项目,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6日下午4点之前将验收材料报送至团委229,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1360752750@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陈好(28865334),
附件1:生科院-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毕业生名单.doc
生科院团委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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