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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选派通知】关于选派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的通知

来源 : 生科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4-10-14     点击 : 25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选派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14〕86号)精神,决定于2015年继续选派“131”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成后能回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入选2011年度或2013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培养人选或具有潜力的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有明确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和进修,同时进修单位有明确的接收意向函。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五)近5年来,没有参加过市“131”或省“151”培养人选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推荐,学校提出审核意见并排序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拟出国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BFT或WSK证书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有效证明复印件,及进修机构接收意向函复印件。

    (三)各学院(部)将推荐人员汇总并排序,填写《推荐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四)拟出国人员签订承诺书(附件3)一式1份,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市人力社保局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通知各有关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六)市人力社保局进行综合审议后,确定进修(培训)人员和项目,再报经市政府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或其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知名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等,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定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获得批准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国进修(按往年安排,本次申报出国人员须在2015年11月底前派出),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派出的,在以后的学校各类出国进修选派中将不予考虑。

    请各学院(部)于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含电子文档)交人事处(恕园3-812)。

    联系人:施岚         

    电话:28865036

    邮箱:shilan_812@163.com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汇总表 .xls                                     

           附件3-承诺书.doc

人事处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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