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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党院办     作者 :      时间 : 2015-04-21     点击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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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5〕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春季进行,秋季不再认定。

二、申请人员范围

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含思政辅导员),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一)学校教学人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含思政辅导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员

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

注:鉴于我校实际,凡2014年9月1日前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已参加学校的教学能力培养,并具有6个月以上助教经历者,可视同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三、申请认定流程及要求

认定分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的,均不予认定。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8:00至4月30日17: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根据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15日(工作日)。

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仓前恕园3-811)。

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施岚,联系电话:28861291,邮箱:shilan_812@163.com。

 

附件:网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