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管理处发《关于落实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检查制度的通知》,学院将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检查,师生们务必重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实验室的内务管理,认真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省教育厅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实验室责任人要明确落实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负责人。对需要排班值日的实验室,要制定排班表格(含负责人和值日人员的联系电话),写明值日人应完成值日的内容、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等要求。值日表格应张贴醒目处,便于督查和紧急情况的联系。
2. 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检查,每学期检查3-5次。检查组将记录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于隐患形成报告。实验室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并限时整改完毕。
3. 学院将每一次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检查汇总情况上报。对于学院层面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在形成报告后,报送交实验室处,请学校予以协助解决。
4. 校实验室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院检查的组织情况、实验室的自查整改情况及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于存在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与隐患的单位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若没有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有关情况上网予以通报。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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