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确保完成学校“十三五”科技目标,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十三五规划》和《杭州师范大学“三个五”重点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经研究启动2016年度学校科技类国家级大平台、大项目、大奖项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二、申报要求
(一)大平台培育
国家级平台培育项目从已认定的省部级重点平台中遴选,省部级平台培育项目从已认定的市厅级平台或校内优秀科研平台(团队)中遴选。2016年国家级和省部级平台各支持1-3个平台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国家级平台每年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省部级平台每年给予8万元经费支持,建设期三年。
(二)大项目培育
杭州师范大学“三个五”重点培育工程项目(科技项目类)分成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省部级科技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项目、杭州市重大创新/主动设计培育项目、军工培育项目等四类。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每年计划遴选2-6个、军工培育项目1-2个,每项一次性给予8万元经费支持;省部级科技重大培育项目(含杭州市重大创新、主动设计项目)等,每年计划遴选3-5个培育项目,每个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详见附件2申报要求)。
(三)大奖项培育
由于至今我校尚未有符合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资格的奖项,故2016年仅实施2-5个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的培育项目(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共三个类别),每项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省部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必须申报2017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安排
(一)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
(二)材料报送
(1)大平台和大奖培育项目实行电子预申报。申报平台、团队须在6月5日前,发送预申报邮件,仅告知申报名称和负责人,大平台培育纸质要求及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大奖项培育,项目负责人须在6月5日前将培育推荐书电子初稿(附件3)发送至邮箱。
(2)大项目培育纸质要求详见附件2。
(3)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截止日前需要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要求签署学院(机构)审核意见并盖章)和相关支撑材料等,一式7份。
(三) 项目评审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 培育公示
在信息公开网上对拟培育项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育项目按杭师大发〔2016〕18号(附件4)文件给予资助。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高度重视“三个五”重点培育工程,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话:平台和奖项28868095(姜华强、曾红月);
项目28865132(徐虹、梁炜)
邮箱: kejichu@hznu.edu.cn
附件4:杭师大发〔2016〕18号-杭州师范大学“三个五”重点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6年5月27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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