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参照《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杭师大人〔2014〕3号)、《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杭师大人〔2015〕32号)文件执行,现将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2016年度职务评聘的人员对照文件,向所在学院(部门)职评联系人报名。各学院(部门)将汇总报名清单于7月20日前(每周一、三、五)交职评管理办;送审论著由各学院(部门)于8月22日至8月24日统一交至职评管理办(送审要求后期发布);8月底学校将安排外审。各学院(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以及成果的有效性。
二、申报条件相关说明
1.申报人员有效业绩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包含论著的公开正式发表时间、项目课题立项时间、奖项及荣誉获得时间等。
2.评审论文的定级标准:2016年发表的论文以学校2015年版的期刊定级为标准,2015年及以前的论文按当年期刊定级为准。
2.申报条件中“完成境外进修访学时间3个月”的要求,其进修访学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
3.从2016年起,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4.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转评年限中到现岗位工作满一年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如有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的疑问,咨询电话:28865037 赵老师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杭师大人〔2014〕3号
附件2:《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杭师大人〔2015〕32号
附件3:预申报汇总表(2016)
人事处
2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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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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