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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做好第二轮“西湖学者”引才计划2019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9-10-09     点击 : 380

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杭教高教〔2018〕4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在第一轮“西湖学者”和“西湖鲁班”引才计划的基础上,今后三年(2019—2021年)将组织实施第二轮“西湖学者”和“西湖鲁班”引才计划。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轮“西湖学者”引才计划2019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在市属本科院校设立“西湖学者”,市属高职院校设立“西湖鲁班”,合计遴选12名。 我校可推荐6名。钱江学院名额单列,不超过3名。

二、申报条件

1.必须是我校2019年全职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在职在编;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治学严谨,学术端正,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3.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引进具有海外名校博士学位或全职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5.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岗位待遇

受聘“西湖学者”岗位者,市财政一次性资助经费25万元可作为安家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已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的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资助待遇就高享受。入选者,可作为人才业绩考核依据。

四、考核管理

1.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西湖学者”纳入我校教师队伍统一管理,签订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

2.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后,对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3.经费使用。“西湖学者”扶持经费可作为来杭工作的安家补助,也可作为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统一规定执行。

4.监督管理。对于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市教育局将撤销其“西湖学者”称号,追回已发放的扶持经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有关人员申报,填写《申报表》(包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19年10月13日前交生科院党院办。

联系人:高晓芬 钱永生

电话:28868882/28865333

邮箱:sky5327@hznu.edu.cn

地址:仓前校区慎园15-302室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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