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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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开学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020年9月)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实验中心办     时间 : 2020-09-14     点击 : 13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消除隐患,保障平安校园复评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部门自查       2020年9月11日至9月23日

第二阶段:学校防火委员会检查   2020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

各学院、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相关部门要对食堂、公寓、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不留死角。

第二阶段:学校防火委员会检查

日期

检查校区

检查人员

9月27日上午9:00

西斗门校区门口集中

学生处、研究生院、公管处、资产经营公司、实验室处、建设处、美术学院各1名;后勤集团、保卫处各2名。

9月27日上午10:30

玉皇山校区

9月28日上午9:00

仓前科技园(监控室前集中)

学生处、研究生院、公管处、实验室处、建设处各1名;保卫处2名。

9月28日下午13:30 (A区块)

仓前校区(行政楼门口集中)

学生处、研究生院、公管处、实验室处、建设处、国教学院各1名;后勤集团、保卫处各2名。

9月29日上午9:00 (B+中心区块)

仓前校区(行政楼门口集中)

学生处、研究生院、公管处、实验室处、建设处、资产经营公司、继管办各1名;后勤集团、保卫处各2名。

9月29日上午9:00 (C+D1区块)

仓前校区(行政楼门口集中)

学生处、研究生院、公管处、实验室处、建设处1名;后勤集团、保卫处各2名。

注:后勤陪同管理人员请后勤集团协调安排,入住公寓辅导员请学生处协调安排。

三、工作要求

1.请学生处、研究生院、公管处、实验室处、建设处、后勤集团、美术学院、资产经营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11:00前将参检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报保卫处消控科(仓前校区行政楼号楼215室),电子稿发至邮箱:1565567958@QQ.com。联系人:方水平;电话:28867118。

2.各学院、部门需做好检查记录,并填写《消防安全管理自查、检查表》(见附件1),对于存在的较大隐患,整改困难的可另附说明材料,并于2020年9月24日10:00前将书面稿报保卫处消控科(仓前校区行政楼号楼215室),电子稿发邮箱:1565567958@QQ.com。联系人:方水平;电话:28867118。此材料将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评。


校综治办、校防火委

                                              2020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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