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落实好《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全面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的重要论述,对标“重要窗口”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和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课程设计,创新培训模式,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打造精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2.要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统筹谋划各类各层次教师培训。按照分层分类施训要求,加大培训项目开发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薄弱学科和小学科教师的培训项目开发,拓展优质培训资源;鼓励各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专题内容培训。
3.要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教师师德修养提升、知识能力水平提高为目标,科学设计、精准实施培训项目。创新培训模式,探索区域合作统筹、线上线下混合、“人工智能+”等多种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为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推进培训重心下移,鼓励各学院、部门与市县合作开展送培到地方或定向委托式培训,同时减少面上面向全省的培训项目。请各学院、部门深入各地,调研各地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做好精准培训项目开发,积极改进培训模式。
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16:00。
三、申报数量
全校共选送40项。各学院、部门限报5项。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将在相关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色申报培训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位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4个班期。
3.确定为推荐项目后,各学院、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务必将方案中涉及到的培训授课专家基本信息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推进培训专家数据库建设工作。需录入的基本信息字段要求可从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下载。
4.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均可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专栏中下载。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门需要递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申报项目汇总表(盖公章)和项目申报书需提供纸质稿各1份,相关支撑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稿。
2.纸质材料交至仓前校区行政楼33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hsdjgb@hznu.edu.cn。所有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递交。
3.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俞诚;电话:28868200。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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