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市防控办、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我校疫情防控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管控。
1.对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市除江宁区外的中高风险地区、 南京以外发生的关联病例存在轨迹交集的来杭返校师生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南京市除江宁区外的低风险地区来杭返杭的师生,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在入杭返杭的第3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2021年7月17日以来具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来杭返杭师生进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追踪当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建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人员暂缓来(返)校,如必须来(返)校,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来杭前须主动向本人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同时向本人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及时申报登记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在完成政府健康管理措施前,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二、加强每日健康信息管理。全校师生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健康信息的报送,坚持每天健康打卡,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每天对未打卡师生做好打卡的提醒工作。各单位应严格出省审批,要精准掌握省外师生的行程轨迹,有到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所在单位应及时向防控办报送相关信息。
三、严控校内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校园内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包括各类培训班),原则上非必要的活动都应停办或延后,从8月2日开始,原已经报备的活动,需重新审批后方可开展。有关单位应对暑期活动疫情防控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必须继续办的活动,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同时做好、做细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健康摸排和日常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四、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应提前安排,做好秋季开学相关预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杭师生开学前14天(即8月18日后)非必要不离杭;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区县为最小单位)的教职工应提前21天返杭(即8月11日前,如遇当地隔离不许外出,请各单位做好预案),返杭后按“14+7”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入校;在其它地区的教职工应提前14天返杭(即8月18日前)。学生返校前14天尽量留在原住地,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每天打卡上报健康信息,根据开学前学校公布的学生返校方案分批、有序返校。
五、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各单位应积极动员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尽早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各学院应尽早安排专人联系大一新生,对2021级新生的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提醒、督促新生在开学前完成疫苗接种。
六、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和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养成养好卫生习惯。
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