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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生科院     时间 : 2023-01-01     点击 : 104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生物学高层次专门研究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物学科发展现状及学院远景规划,特制订2023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2023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确保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证考核质量。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参见《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生物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

  1. 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考核。

  2. 材料审核

  (1)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不低于1:2对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四、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小组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学习和研究背景、科研水平和潜力、专业外语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满分100分。

  1. 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30%。每位申请人15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申请人必须采用PPT报告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研究经历、主要研究课题和内容,已取得成果、具有的学术价值等;申请人今后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以及个人发展规划等。

  2.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4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 专业英语阅读能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3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成绩由考核组成员各自评分,再对每位成员的评分进行平均得到。

总成绩(满分100分) = 材料审核成绩*40% + 综合考核成绩*60%

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2023年生物学博士生招收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拟录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分开排序),经公示并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其他

  各项要求未尽事宜请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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